2025甘肅慶陽市環縣縣城學校選聘專任教師142人公告
根據教學工作需要,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為縣城學校公開選聘專任教師142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計劃公開選聘專任教師142名。其中:環城初級中學3名、環縣思源實驗學校14名(初中部1名,小學部13名)、環縣城北新區九年制學校33名(初中部2名,小學部31名)、環城小學10名、紅星小學12名、南關小學19名、南關幼兒園15名、宋塔幼兒園10名、世紀花園幼兒園6名、御江天府幼兒園10名、城北新區幼兒園10名。具體崗位及有關要求詳見崗位簡表(附件1)。
二、選聘條件
(一)選聘對象
選聘對象為基層學校的正式教師。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師德表現良好,熱愛教育事業;
2.基層學校工作年限滿5年(2020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
3.近五年年度考核結果評定為“合格”以上等次,因當年參加工作考核結果定為“不定等次”的,視為當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
4.報考初中崗位教師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崗位教師須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幼兒園崗位教師須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音樂(含舞蹈)或美術類專業且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或音樂(含舞蹈)、美術教師資格證。
5.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原則上需與報考專業(任教學科)相符。初中教師崗位限基層初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報考,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崗位限基層小學、幼兒園教師報考。
6.對于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實際任教學科不一致,但連續擔任實際任教學科教學工作3年以上的,由所在學校提供教學工作證明、課程表,并經縣教育局復核屬實后,允許報考任教學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考
1.近3年內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近3年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或廉潔紀律方面存在問題被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部門處理的;
3.正在接受組織立案或調查的;
4.近3年內有不服從單位管理或有意曠工的;
5.破格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聘期不滿1年的;
6.兼任管理八級及以上領導崗位的;
7.其他不符合選聘崗位資格條件的。
三、選聘原則和程序
選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考察、選聘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8月3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113室)。
3.報名要求: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含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近期同底免冠二吋彩照3張。另外,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不一致的,還需提供由所在單位出具并經縣教育局復核屬實的教學經歷證明。
(2)經初步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信息必須填寫規范、真實、全面。每名報考人員只許報考一個崗位,參與選聘報名的人數分別不得超過本鄉鎮初中、中心小學、幼兒園、農村小學教職工總數的20%,如參與報名人數超過本校教職工總數20%以上,則按工齡長短排序,優先允許工齡較長人員報名。
(3)報名人數與計劃選聘人數比例達到2:1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選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報考崗位的選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
(三)加分
在基層工作滿10年(2015年9月30日以前)及以上者總成績加0.3分,滿15年(2010年9月30日以前)及以上者總成績加0.5分。
對于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予以加分,加分結果于2025年8月5日公布,公示期3天,期滿后無異議的,加分結果直接計入總分。
(四)筆試
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統一考試,試題統一訂購,采取閉卷方式。考務工作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2025年8月9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填寫的為準。
2.筆試內容
①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為一至九年級語文、數學、英語教材知識點、教育理論、新課程標準和相關政策法規等;
②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小學一至六年級語文與數學教材知識點、學前教育教材及幼兒教育相關知識、教育理論、新課程標準和相關政策法規等;
③報考計算機、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為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教育理論、新課程標準和相關政策法規等。
2025年8月11日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
(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與選聘計劃數1.2:1的比例確定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如遇某崗位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采用試講和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個人測試成績當場公布,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教育教學能力測試×40%+加分。
(六)考察
根據總成績分崗位按選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名單。如遇某崗位末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并列的,優先考察工齡較長的教師。
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考察采取走訪調查、個別談話、查看資料等方式進行。
在考察中發現有任何影響選聘情形的,取消報考人員的選聘資格。考察合格人數達不到選聘崗位人數的,從報考該崗位且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遞補的報考人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七)選聘
經筆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選聘人員,并對擬選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選聘調動手續。
四、工作要求
選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縣紀委監委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選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的發生。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凡與選聘單位主要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參加該單位的選聘。
2.選聘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參與選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人員選聘相關事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選聘結果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嚴肅工作紀律
對有下列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選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檔案,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選聘資格的;
2.選聘人員在考試、考察考核過程中作弊或弄虛作假的;
3.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或弄虛作假的;
4.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選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6.未按規定實行回避的;
7.有其他違紀行為的。
對于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報考人員,將其違紀情況載入本人誠信記錄,三年內不得參加縣城學校公開選聘;對違反規定選聘的人員,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調離用人單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選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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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環縣教育局
2025年7月30日
原標題:2025年環縣縣城學校選聘專任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huanxian.gov.cn/xwzx/gsgg/content_80056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