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東臨新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15人】
為促進人員合理流動,優化管委會事業干部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相關政策規定,經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新區中小學校擇優選調1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
區政務服務與社會管理中心、區審計事務和國資服務中心及區城市發展服務中心等事業單位。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新區各鄉鎮(場)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不含緊缺學科教師、骨干教師、)。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專業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報考人員應達到在本級機關事業單位或現工作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且應在現工作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
4.需在新區中小學在編在崗累計滿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含“三支一扶”、特崗教師服務期);近五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等級合格及以上;任職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1日。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2006年1月1日以后進入事業單位的須符合《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贛人發〔2006〕7號)》的規定。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按照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有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情形的崗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
三、選調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凡符合選調條件者均可到東臨新區黨群工作部報名。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由新區公共服務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新區黨群工作部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經工作人員審查合格視為報名,選調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
1.報名時間:2025年8月30日—9月3日(早上9: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東臨新區黨群工作部712室;
3.報名時須填寫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2025年東臨新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表詳見附件1,電腦填寫后打印)一式三份;
②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2002年及以后取得學歷的報考人員,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至2025年12月)(學信網免費申請),2002年之前取得學歷的報考人員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免費申請);
③其他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五年年度考核證明一份、師德考核證明一份、同意報考證明一份(附件2,中小學教師須本人編制所在學校及區公共服務局簽字并蓋章)。
本次報考不接受委托報名。
4.聯系電話:0794-7825661(黨群工作部)、0794-8561866(公共服務局)
(二)選調考試
本次選調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由新區黨群工作部統一組織實施。
1.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電話另行通知。
2.面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3.面試內容及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專業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為100分。
4.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方可入闈體檢和考察環節。
5.面試當天如出現考生缺考、違紀等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選調計劃不再調減。
(三)確定入闈人員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用人需求,等額確定入闈考察人員。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會同人事主管部門(區黨群工作部、區公共服務局)組織實施。
(四)確定擬錄用人員及公示
入闈人員經考察(主要調閱擬錄用人員的人事檔案,重點考察選調人選的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合格后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如出現擬錄用人員不合格,以本崗位依次遞補,遞補結束并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選崗
根據人崗相適應的原則,結合擬錄用人員的個人意愿和選調單位的用人意向,由區黨群工作部統籌,將人員安置名單報區黨工委審批。
四、試用和辦理相關手續
1.試用。選崗后,選調單位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進行為期3個月的選調試用。試用期間,試用人員的工資關系、行政關系和黨組織關系保持不變,工作與所在單位脫鉤。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選調試用環節,因考生自愿放棄或試用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如經公示擬選調錄用人員無故放棄,五年內不得評優評先,也不得參加職稱評聘及崗位等級晉升。
2.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滿后,由選調單位組織試用期滿考核,提出擬調動人選、辦理調動手續,由黨群工作部、公共服務局等部門為其辦理正式調動上編手續,工資結構按重新聘任的新崗位計算。
本次選調工作由東臨新區選調工作專班負責解釋。
附件:
1.2025年東臨新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同意報考證明
(掃描二維碼下載附件)
東臨新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專班
2025年8月29日
原標題:2025年東臨新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Lw7IMNY-BUUJM78m4MmVfA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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