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烏蘭察布市委編辦所屬事業單位競爭性比選4名工作人員公告
各旗縣市區委編辦,市直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為加強我辦事業單位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干部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擬面向全市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到我辦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選崗位
烏蘭察布市委編辦所屬事業單位,崗位及具體資格條件詳見《烏蘭察布市委編辦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比選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比選計劃、范圍
(一)比選計劃
本次計劃比選4名工作人員。
(二)比選范圍
烏蘭察布市各級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財政供養的(含參公人員)副科級以下工作人員(不包括副科級干部、工勤人員)。其中:公務員(參公人員)比選后轉為事業人員。
三、比選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7.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至2025年8月31日)。
8.具備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和文稿寫作能力。
9.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10.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干部人事檔案存在“三齡兩歷一身份”存疑尚未作出結論的。
6.試用期內(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在公務員招考、遴選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8.2017年以后,按照人才引進相關政策通過人才引進方式引進且尚在服務期內的人員。未設定服務期的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實施意見》中有關規定執行,最低服務年限按3年掌握。
9.入職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存在其它組織人事工作限制性規定情形的。
四、比選程序
(一)印發通知
市委編辦向市直部門和各旗縣市區印發競爭性比選通知,并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烏蘭察布市委編辦公眾號公布比選信息。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
本次競爭性比選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報名。各旗縣市區委編辦、市直單位黨組(黨委)負責通知本地區、本單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各單位根據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嚴格審核把關,擇優確定推薦人選。
(1)報名時間
2025年9月1日9:00至9月15日17:30。
(2)報考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段登錄網址(詳見附件1),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要求填寫報考信息,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
(3)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寫《烏蘭察布市委編辦所屬事業單位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需所在單位領導審簽并加蓋公章。將蓋章后的《烏蘭察布市委編辦所屬事業單位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掃描件(pdf格式)上傳到報名網站。
(4)報考人員需撰寫自我推薦材料,1000字左右,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家庭狀況、思想作風、工作業績等方面內容,要突出思想作風和工作業績,上傳到報名網站。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5)報名截止后,確認報考人數與擬比選人數的比例未達到3:1的最低開考比例的,將取消開考。取消開考職位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或放棄報名。
2.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與網上報名同步進行,請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保持電話暢通并隨時關注網上報名系統審核狀態情況。
(2)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9月1日9:00至2025年9月16日17:30。
(3)資格初審方式:根據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個人信息及上傳的材料提出審核意見。對不符合競爭性比選條件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簡要說明理由。
(4)報名結果的確認: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請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核結果,資格審核結果通過的,即為報名。
(5)報名的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
1.筆試時間擬定于2025年9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復習資料,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政治素養、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專業素養、文稿寫作能力等。筆試均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規定文字答題的均按零分處理。
3.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未達到規定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進入資格復審范圍最后一名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超過3:1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比選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結束前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比選資格。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1)《報名推薦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二份);
(3)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二份);
(4)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
(5)《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參公人員錄用審批表》)等進入公務員隊伍的有關材料的復印件;組織人社部門印發的聘用通知以及《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審批表》等進入事業單位的有關材料的復印件。
(6)干部任免審批表及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
(7)《轉正定級審批表》復印件;
(8)所在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需本單位蓋章確認);
(9)上一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復印件須有組織人事部門簽字蓋章證明);
(10)近期藍底免冠2寸照片(4張)。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準考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4.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經資格復審及遞補后的人員仍達不到3:1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5.資格審查貫穿本次競爭性比選全過程,對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等條件發生變化,導致報考者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終止其比選程序,不再作為比選人選。
(五)面試和總成績計算
1.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現場評分、現場公布成績,主要測試應試者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素質和能力,面試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名,確定考察人選。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該崗位實際比選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達到其所在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2.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考察與體檢
1.確定考察對象。按照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進入考察;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考察內容和方式由市委編辦確定)。
2.考察。市委編辦組成考察組,深入考察對象單位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工作表現、廉潔自律、心理素質、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和不得競爭比選等情形,并據實形成考察材料。如考察中出現不符合要求或放棄比選等情形,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3.體檢。擬比選調動人員按照規定時間自行到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對體檢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擬比選調動人員,取消比選資格,依據總成績遞補考察人員并考察合格后進行體檢。
(七)公示
經市委編辦室務會研究,確定擬比選調動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競爭性比選的,進入試用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競爭性比選資格。
(八)試用與調動
擬比選調動人員試用三個月。試用期內,由市委編辦對擬比選調動人員進行考察。試用期間放棄崗位則不再遞補。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比選資格,返回原單位工作。參加比選的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原單位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務或職級。
五、其他事項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比選工作全過程,在公開比選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報考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比選資格。
(二)本次比選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出現的以命題組為名舉辦的各類培訓、輔導班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本次比選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其他情況需作出調整的,屆時將通過電話告知,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報考人員在比選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信暢通,對需要通知的個人事項,將根據報考人員所留電話號碼進行通知,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比選的責任自負。
(四)本次比選工作由市委編辦組織,負責總體安排部署和指導協調工作,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具體實施,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組對比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五)本次比選未盡事宜,由市委編辦負責解釋。
崗位咨詢電話:0474-8250361烏蘭察布市委編辦
報名網站咨詢電話:15142554557
監督電話:0474-8320164烏蘭察布市紀委監委派
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節假日除外。
附件:
1.《烏蘭察市委編辦所屬事業單位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需求表》.xls
2.《烏蘭察市委編辦所屬事業單位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docx
中共烏蘭察布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8月29日
原標題:烏蘭察布市委編辦所屬事業單位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wmpta.org.cn/article/780-25.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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