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省寧波中學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人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和《關于開展直屬學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備案制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寧波中學擬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中學是創辦于1898年的百廿年名校,是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浙江省首批現代化學校,浙江省首批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學校,浙江省首批一級重點中學,中國自然科學諾貝爾獎第一人——屠呦呦女士的高中畢業母校。培養了包括十多位兩院院士在內的五萬余名莘莘學子,學校發展跨越三個世紀,名家云集,底蘊豐厚,沉淀著教師專業成長和事業發展的肥沃土壤。
寧波中學為寧波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分類類別為公益類,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
學校更多情況請瀏覽寧波中學網站(http://www.nbzx.org)以及微信公眾號“浙江省寧波中學”。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按照初試、復試(試講+筆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1. 應聘人員為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26年9月30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國(境)外留學畢業的,應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認證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屆時上述二類人員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相應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畢業),或同期畢業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2026年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2.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但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3.“國優計劃”研究生,應聘教師崗位專業不符時,可按取得的教師資格相應學科報名。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浙江省山區23縣和海島縣及寧波大市范圍內尚在合同期內的教師(含已簽定就業協議人員)需要提供所在學校(簽定就業協議學校)同意報考證明。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
網上報名辦法:應聘人員通過網上進行報名,網址為https://zjsnbzx.wjx.cn/vm/Ps1Glqo.aspx# ,并發送報名材料到郵箱nbzxzp@126.com進行網上報名,發送的報名材料以壓縮包形式,以“寧波中學(高洽會)+報考崗位+姓名”命名。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公告附件2,貼上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要求研究生同時攜帶(上傳)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學校就業推薦表及本人空白就業協議書(國(境)外留學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以上材料分別掃描成PDF格式。
2、現場確認和報名
現場確認和報名時間:2025年9月20日(9:00-14:00)
現場確認和報名地點:寧波國際會展中心(寧波市鄞州區會展路181號)
現場確認和報名要求: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復印件(材料種類同網上報名)到現場確認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學校審查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同一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考試
本次招聘設置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
考生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相應崗位的各個環節考試。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
本次招聘設置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大于6:1時進行初試、復試兩個環節;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小于等于6:1時直接進入復試。
(1)初試
初試采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問題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養。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
初試后,根據初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6:1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環節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如有人員放棄,不予遞補)。初試成績和進入復試環節人員名單、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屆時將在寧波中學網站公布。
(2)復試
復試采用試講、筆試方式。
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專業知識、綜合知識。試講總分為100分,70分為合格分。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學科專業知識,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試講、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試講和筆試。
(3)總成績
總成績為試講成績的60%和筆試成績的40%之和,總成績滿分100分,按總成績從高到低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總成績有并列第一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結構化面試,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最終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于試講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中學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教師崗位的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以及學習和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學校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中學報經寧波市教育局、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寧波市教育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辦理聘用手續期間仍將審核檔案材料,若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被錄用人員須與招聘學校按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規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年)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二)寧波中學人事聯系電話:0574-88126666、0574-88126621;聯系人:裴老師 嚴老師
(三)監督電話:0574-8918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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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寧波中學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學歷專業及資格條件表.xlsx
附件2:寧波中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寧波中學
2025年9月9日
原標題:浙江省寧波中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jyj.ningbo.gov.cn/art/2025/9/10/art_1229166692_4679969.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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