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慶市梁平縣鄉鎮(街道)事業單位面向村(社區)干部招聘6人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重慶市委關于印發<關于加強村、社區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渝委辦發〔2009〕49號)和《中共梁平縣委辦公室、梁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社區)干部隊伍建設有關問題的意見》(梁平委辦發〔2011〕5號)精神,完善村干部隊伍激勵機制,根據渝人發〔2006〕44號文件規定,經縣委、縣府研究同意,報重慶市人力社保局批準,決定從村(社區)干部中公開招聘6名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采取公開報名、考試與考察相結合、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名額
本次從全縣村(社區)干部中,公開招聘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其中:從村五職干部中招3名(崗位1),從社區專職工作者中招3名(崗位2)。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梁平縣行政區域內現任村五職干部(含村書記、主任、副書記、綜合治理專干、綜合服務專干)和社區專職工作者。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工作作風扎實,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達到一定的村社區干部工作年限(詳見附件)。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4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受到市委、市政府綜合性表彰的如:共產黨員、黨務工作者、勞動模范和先進基層黨組織的時任負責人等,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年齡可放寬適當放寬。
6.身體健康,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7.報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在黨紀政紀處內或者近5年內受過警告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的;曾受過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的;曾違背計劃生育政策的;任職期間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領導責任的;2009年以來參加錄聘用考試過程中被考試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作弊行為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方式進行。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⒈報名時間及地點:2015年4月13日至14日工作時間內在梁平縣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梁山街道暗橋街50號439房間)報名。
⒉報名程序:符合報考條件的村(社區)干部,由個人提出報名申請,經鄉鎮黨委(街道)推薦,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考試。
3.報名方式:報名時須持本人所在鄉鎮出具的推薦報考材料及任職證明(須有鄉鎮主要領導簽字)、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填寫《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考試報名表》。
4.領取準考證:資格初步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15年4月24日工作時間內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與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面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及分值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管理基礎知識》,每科分值為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初定為2015年4月25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凡考生筆試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
2.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資格復審時間為2015年5月8日,地點為梁平縣人事考試培訓中心。根據1:2的面試比例,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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