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南昌江黎族自治縣考核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0人公告(第1號)
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規〔2025〕2號)、《關于深化基層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瓊人社發〔2018〕295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大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有效解決我縣衛生專業技術人才不足的問題,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政治素質好,有志為昌江醫療事業發展做出貢獻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反映;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熱愛醫療衛生工作,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詳見附件1);
7.年齡要求:
縣級醫療機構(含城關鎮醫療機構):初級職稱年齡在18—35周歲(1989年8月27日至2007年8月26日期間出生);中高級職稱年齡為45周歲及以下(1979年8月27日至2007年8月26日期間出生);
基層醫療機構:初級職稱年齡為18-40周歲(1984年8月27日至2007年8月26日期間出生);中高級職稱年齡為45周歲及以下(1979年8月27日至2007年8月26日期間出生)。
8.學歷要求: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研究生學歷均為專業型碩士研究生或專業型博士研究生,其他學歷要求詳見附件1;
9.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報考條件;
10.規培、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相應提供規培、委培、定向單位、用人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故意隱瞞,不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者,由此產生的后果,考生自負;
11.符合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回避規定。
(三)具有下列情況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7.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
8.昌江黎族自治縣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9.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等媒體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發布期7天。
(二)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8月27日09:00起至2025年9月3日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僅接受網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xsxzp.pzhl.net/index.php/reg/?EXAMID=8223
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系統咨詢電話:0898-3127 2831;咨詢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不接受咨詢)
2.報名要求:
(1)本次公開考核招聘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本次公開考核招聘的專業以《海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參考目錄》)為準,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學歷證書所載專業為準,應與崗位要求專業相符(醫師崗不含帶方向專業)。報名過程中專業存在異議的問題由招聘工作資格審查小組審核確定。
(3)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準備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填寫錯誤,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結果不通過的,責任自負。
(4)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名人員所填《報名表》內容和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所需條件。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3.報名材料:
(1)《昌江黎族自治縣2025年度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社會卡;
(3)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
(4)畢業證、學位證(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可上傳貼有本人照片由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的證明,加蓋學校或院系公章(附件4)。如2025年8月31日前無法取得并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5)執業證書、資格證書(通過執業資格考試,但尚未取得證書的,可提供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6)近期2寸免冠藍底照片;
(7)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下載打印(附件5),必須由本人手寫簽名后上傳;
(8)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有二維碼標識且在有效期內);
(9)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
報考人員將網頁查詢結果保存成圖片形式,并下載打印,查詢網址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結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及結果,報考人員將網頁查詢結果保存呈圖片形式上傳);
(10)規培、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相應提供規培、委培、定向單位、用人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
(三)資格初審
招聘工作資格審查小組根據報考人員填報提交的《報名表》等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提交材料后,須在2025年9月3日(報名期最后一天)12:00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網址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2025年9月3日(報名期最后一天)12:00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四)資格復審
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須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或社會卡、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報名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貼有本人照片由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的證明原件,加蓋學校或院系公章);
4.在學信網打印需帶有二維碼標識的電子注冊備案表;
5.規培、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相應提供規培、委培、定向單位、用人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
6.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
報考人員將網頁查詢結果保存成圖片形式,并下載打印。查詢網址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7.崗位要求相關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說明: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復印件概不退還)。
(五)打印面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間結束后(2025年9月3日后)隨時關注報名系統網址關于打印面試準考證等相關信息及要求,及時登錄指定考試網上服務平臺并按提示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并按面試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須攜帶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件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等)或社會卡參加面試。逾期未打印面試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六)面試考核
1.面試考核人選。通過資格復審的所有應聘人員,參加應聘崗位的面試考核。
2.面試方式: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考核方式。
3.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5.面試合格分數線:按60分劃定,低于60分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試成績發布:面試成績在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7.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8.同一崗位中末位考生面試成績并列的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次排序。加試為面試形式,加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
面試考核結束后,從各崗位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應聘人員體檢由昌江黎族自治縣醫療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復檢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自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復檢要求,復檢醫療機構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只能復檢一次,復檢只復檢不合格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或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
3.遞補
因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考核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若沒有遞補人員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4.考察
根據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衛健委和縣醫療共同組織實施。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人事檔案及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因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有關規定遞補,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面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提出擬聘用工作人員名單,在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人員可向昌江黎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昌江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昌江黎族自治縣醫療舉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③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務年限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審定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和聘用手續。
(一)工資待遇。聘用人員使用昌江黎族自治縣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工資福利待遇。
(二)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聘用人員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生活補貼。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分3年發放生活補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發放第一次,第二年考核合格以上發放第二次,第三年考核合格以上發放第三次),博士研究生或高級職稱每年度給予5萬元生活補貼、碩士研究生或中級職稱每年度給予3萬元生活補貼。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中級職稱人員2027-2029年度連續3年考核獲“”等次的,額外一次性獎勵 2萬元。
2.住房。
(1)本科生:符合我縣人才住房條件的,可依據我縣住房政策,申請1500元/月的住房租賃補貼或每年1.8萬元/年購房補貼,租賃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個月,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年。
(2)碩士生、博士生:符合我縣人才周轉房管理相關規定或符合我縣人才住房條件的,可申請人才周轉房(物業費等其他費用自行繳納),或可申請2000元/月的住房租賃補貼或2.4萬元/年購房補貼,租賃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個月,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年。
(二)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對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須承諾服務所報考單位滿5年(含試用期,不含招聘后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全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等規范化培訓時間),服務期間不得考取其他事業單位,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任何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確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須在解除聘用關系當日一次性退還相關生活補貼。
報考昌江黎族自治縣醫療縣級醫院崗位的,由昌江黎族自治縣醫療根據縣級醫院科室發展規劃,結合實際編制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人事關系所在單位。
報考昌江黎族自治縣醫療基層醫療機構崗位和城關鎮醫療機構臨床醫師崗1的,擬聘用人員按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確定服務單位,按最終選擇服務單位確定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第八章的規定,嚴肅工作紀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監督。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
0898-26651678(昌江黎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0898-26698362(昌江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898-38999123(昌江黎族自治縣醫療)
相關報名問題咨詢:
0898-38999139 (昌江黎族自治縣醫療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咨詢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不接受咨詢)
六、其他相關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領導工作小組無關。
(二)請應聘人員在整個招聘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三)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有權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本招聘中所涉及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招聘范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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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縣2025年度公開考核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海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
附件3:昌江黎族自治縣2025年度公開考核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原標題:昌江黎族自治縣2025年度公開考核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1號)
文章來源: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changjiang/0400/202508/c74475eb91d94f088b003235aedc6b2b.shtml?ddtab=true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