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白城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17人】
為了滿足白城市各事業單位在分類改革期間的用人需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期間嚴格執行空編管理及公開招聘人員規定的意見>的通知》(吉廳字〔2012〕3號)、《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精神,現將2016年白城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公告公布白城市及所屬縣(市、區)事業單位招聘計劃385名。其中白城市直155名,洮北區50名,大安市32名,通榆縣52名,洮南市46名,鎮賚縣5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其條件,詳見《2016年白城市及所屬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8月1日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不同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16年畢業生(含在讀非2016年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6年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截止2016年8月1日仍在試用期或服務期內的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以及按政策規定在服務期、試用期內不得報考的(如特崗教師、“三支一扶”等)人員。
6.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違反誠信規定并在不得報考處理期限內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辦法
2016年白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的報名、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等工作均通過網絡進行。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16年8月24日8:30至8月27日16:00。
考生(務必使用谷歌、火狐或IE9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陸http://222.169.185.228:23106/officer_bc,選擇相應報考單位、報考崗位進行報名。考生網上填寫信息后,上傳近6個月內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非正面、免冠、證件照片一律不予通過審查(上傳照片前,請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不大于20k,以格式的正確)。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在本公告公布的《2016年白城市及所屬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中選擇申報一個崗位,兼報或者報考多個崗位無效,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它崗位。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單位、報考崗位等信息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考生專業屬于舊專業的,可在下載《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附件4)認真對比本人專業后選擇申報符合資格條件的相應崗位。考生所學專業與本公告發布的《崗位資格條件表》(附件1)中某崗位要求的專業系《對照表》中體現的“合并”、“拆分”、“更名”關系的,視為符合專業資格條件,允許報考。
對于招聘條件為本科及以下學歷的崗位,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考生,在符合招聘崗位其他要求的條件下,經認定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的,允許報名。
(二)資格審查及查詢審查結果
時間:2016年8月24日8:30至8月27日17:30。
(責任編輯:李明)